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保险(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保险 学习层次:专升本 学制:3年 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保险理论,具备熟练 的保险业务技能,具备比较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结构,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较强 的职业素养提升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培养规格和培养要求
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素养、知识和能力: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具备宽厚的文化修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应用能力。 3、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从事保险业务 工作的实践能力和初步的学科领域研究能力。 4、具备一定的现代保险业务操作能力,熟练掌握保险实务操作和保险业务的各个流程处理。 5、具有健康的体魄、坚定的意志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四、学制和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可延长到5年。 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在校修读期内,要求完成的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82学分。
五、所属学科和学位
本专业属经济学学科。 本专业可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课程
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学、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营销学。
七、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可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 教育保险专业毕业文凭。符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 校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