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金融学(高起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金融学 学习层次:高起本 学制:5年 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比较系统的金融学专业知识结 构,掌握较全面的金融学业务技能,并具有一定的金融学专业行为组织能力,以及较强的职业素养提 升和社会适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和掌握经济学的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接受金 融业务实践操作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素养、知识和能力: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具备宽厚的文化修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应用能力。
3、掌握金融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从金融学专业业务工作的实 践能力和初步的学科领域研究能力。
4、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流、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具有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
5、具有健康的体魄、坚定的意志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四、学制和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基本学制为5年。 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在校修读期内,要求完成的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16学分。
五、所属学科和学位
本专业属经济学学科。 本专业可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金融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公司金融 、金融工程学等。
七、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可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 教育金融学专业毕业文凭。符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学校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