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科创建于1989年,拥有硕士和学士两级学位授予权,设置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资产评估四个本科专业,其中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专业试点,财务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会计学专业教学团队以及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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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设置
注:涉及课程调整以河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课程研修班培养方案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在职人员。
3、申请硕士学位者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含三年)。
4、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从高中填起),本人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三张。
注意事项:提交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都应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培养方式
1、课程研修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两年,修完为止。
2、课程采用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教学为主。
3、修完全部开设课程后准予结业。
四、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定
1、报名费、资料费1000元/生;研修班课程费14000元/生 ;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交清。
2、研修班开课一个月内,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时,可以选择退学退费,除报名费、资料费1000元外其他学费均可退还;开课一个月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习,所缴纳费用均不再退还。
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费:6000 元/生(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时缴纳,实际缴纳金额按照学校当年规定据实缴纳)。
五、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修完课程研修班全部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
2、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满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士论文答辩。
注意事项:自第一次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起,申请人应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 通过国家统考。
六、结业证书颁发与学位申请
1、完成课程研修班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