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任名誉校长。学校坐落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中枢、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重要节点的松山湖科学城内,毗邻世界级大科技装置中国散裂中子源和大产业集群。
学校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其中松山湖校区坐落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1号,占地1800多亩(含370亩国际合作创新区);莞城校区坐落在莞城区学院路251号,占地330多亩。学校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列第183位,五年内提升223位;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蝉联第一。
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普通高考计划招生4728人,较去年增长超3%。其中广东省内计划招生4324人,省外计划招生404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筹办于1990年,1991年国家教委批准先行招生,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开学,招收专科生。直到2002年获的教育部提批准,招收本科生,2005年开始与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并进行招生。2006年获得颁发学士学位资格。2007年,东莞理工学院具备招收港澳生资格。2010年学校停招专科生,同年8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18年6月,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共占地2210亩,图书馆总建筑面积45020平方米,累计藏书193万册,有39个数据库、170万册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两校区建成万兆带宽主干、部分千兆带宽到桌面的校园网,建立了3.8万个信息点。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职毕业文化程度。高等中级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的人员;本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报考。录取考生2022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报名方式
1、考生联系工作人员提交资料并就近根据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验证大专及其以上文凭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4、实行先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制度。预报名时考生需联系教学点工作人员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或因地址不详使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试科目
1.高起本:
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外语、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
文、理、外、体、艺类:语文、数学、外语。
3.专升本: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其中,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1)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4)法学:政治、英语、民法;
(5)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6)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照顾加分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确定:
4、年满25周岁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5、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